很多外國人買泰國樓,總會有一個常問的問題────在泰國放租,收到的租金如何帶回香港呢?其實不用擔心,有 2 大方法可以將租金帶回香港。
1/ 出入泰國時提取並帶回香港
泰國於 2017 年初啟動新的外匯出入境管制,調整出入泰國境時可隨身攜帶的資金金額,允許非泰籍人士攜帶的現鈔額度上限為 45 萬泰銖現鈔(硬幣)或是等值外匯,超過額度的必須向海關人員通報。簡單來說,假如你每半年或一年到泰國一次,只要不是攜帶 45 萬泰銖以上即可順利過境,如此一來就解決了收租的問題。新的外匯出入境管制目的在於穩定泰國匯率、打擊國際洗錢和反洗錢行為,如業主購入價值 800 萬港幣的泰國樓,假設租金回報 5 厘,若收租一年,每年大約收租金 40 萬泰銖,業主想將全數金額提取帶離泰國也不會超過所限的金額。泰國當局的入境貨幣管制措施具體如下:
- 泰銖現鈔或硬幣合計金額超過 45 萬泰銖;
- 外匯現鈔和硬幣合計金額超過 1.5 萬美元或等值;
- 等值 45 萬泰銖或 1.5 萬美元的有價證券;
- 泰銖、外匯或有價證券合計金額超過 45 萬泰銖或等值。
2/ 透過泰國銀行電匯至香港
另一方法是電匯,泰國部分銀行譬如盤谷銀行等為客戶提供匯款至國外的服務。一旦要使用 TT 電匯將款項匯至泰國海外,匯款人必須申報收入所得來源,以及收取匯款額 0.25% 不等的手續費,當中也會牽涉有關報稅事宜,業主收租後如需匯款項出國,也需將其納入成本。
泰國外匯出入境管制及各泰國銀行電匯的要求會不時變更,相關政策也以泰國當局及各銀行最新發布信息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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